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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4
各位老师:

为贯彻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将继续加大选送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的力度,鼓励中青年教师以多种形式争取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研修与合作。现将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的申请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中青年教师尤其是近两年还没有出国培训经历(三个月以上)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报情况

1、有关选拔简章及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参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且近2年内有意向申请公派资助出国的专任教师,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今年的申报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申请,请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申请国家公派资助出国人员,请根据《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通知,提前准备外语考试。2011年及以后年度录取的公派出国人员,除必须的小语种外语培训外,参加定点语言培训机构学习的费用自理。如确需外出参加小语种定点机构培训者,请提前向人事处递交申请报告,经学校同意后,可按培训机构学费标准提供考试费和差旅费。

二、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自行拟稿,电子版发至nj009@nuist.edu.cn

三、 受理方式

1、有关材料请于3月3日交院办。由人事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5日。

2、省教育厅受理机构申报咨询工作详情请登录江苏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html/,联系人:闫老师,电话:025-83335212,传真:83335214,电子邮件:jeaie-yanl@ec.js.edu.cn。

四、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同时须遵守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请申请人员详细了解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录取后不得放弃,并须在规定期限内派出,派出有效期不得延期。


特此通知。

 

信息与控制学院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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