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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7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建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苏教研〔2015〕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实践教育工作,更好地加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现将我校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原名“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绩效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检查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对已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全部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不断总结建设经验,提高服务人才培养的能力。并按照要求填报年度基本数据(样表见附件2),成果截止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2、 存续评估。根据通知要求,凡研究生工作站设站期满5年的,均需向省申请接受存续评估,请有关单位做好研究生工作站的续评准备工作,开展自查、查找在人才培养和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中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存续评估工作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1、9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对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的考核工作,并填报年度数据,表格见附件。 

2、9月2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审核。 

3、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度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工作站年度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一份(含设站时间、导师队伍、人才培养、条件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问题,及未来3年建设规划和目标)。 

4、其它。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9月24日17:00前。 

联系人: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办 李长波 葛苏放 

邮箱:changbo1011@foxmail.com 

电话:58731015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考评工作,严格要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主动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配合企事业单位完成材料填报工作,共同做好我校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考评和续评等工作。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建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 

附件2:相关表格及申报要求 

附件3:我校已获批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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