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导师责权机制,规范导师岗位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要求,现将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年度审核的研究生导师是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人员。研究生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达到相应的科研条件。
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只针对学术型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暂不进行审核。院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特聘专家、教育部人才、杰青、青年千人、教育部青年学者、优青、学校特聘专家等免于招生资格审核。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9周岁(1959年9月1日后出生)。
2.科研条件及经费
(1)理工类: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60万以上,或横向经费200万元以上;
(2)人文社科类:近三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15万元以上,或横向经费50万元以上。
3.科研成果要求
近三年,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SCI(E)一区收录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影响因子高于(含)5的SCI(E)收录论文1篇;
(2)发表不少于2篇SCI(E)或SSCI或3篇CSSCI;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9月1日后出生)。
2.科研条件及经费
(1)理工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到账经费30万以上,或横向经费50万元以上;
(2)人文社科类: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或横向经费20万以上;“特殊扶持政策”学科3万元以上。
3.科研成果要求
近三年,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SCI(E)/SSCI/A&HCI/CSSCI/EI等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四、成果的署名
1.期刊论文
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科研奖励
获得的科技奖励,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五、暂停招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本年度招生。
1.未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费;
2.近三届,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以上部门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不合格情况;
3.所指导毕业研究生以论文录用通知申请答辩并获得学位,且研究生毕业一年后,录用期刊论文尚未见刊。
六、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以根据导师个人近几年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研究生培养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招生人数分配方案,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1.博士研究生导师
校内导师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2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含2018年6月份之前毕业的研究生数,下同)不超过8人;院士、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3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2名;校外导师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1名,且指导的在校博士生总数不超过2名。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纳入学校重大奖项培育序列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可适当增加博士生招生计划。
2.硕士研究生导师
校内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名(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15名。校外导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以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6名。指导研究生数量与经费挂钩。
3.新聘研究生导师,首次招生限招1名。
七、未尽事宜,须经学校单独研究审批。
八、工作安排
1.2018年1月18日前,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学院审核的标准不得低于本通知的条件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3月13日前,导师填写并向所在学位点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3.3月29日前,学院完成初审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信箱。
4.4月中下旬,研究生院对导师招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
5.联系人:李长波 58235102 电子信箱:lichangbo@nuist.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