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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为加强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导师责权机制,规范导师岗位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要求,现将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年度审核的研究生导师是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人员。研究生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达到相应的科研条件。 

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只针对学术型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暂不进行审核。院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特聘专家、教育部人才、杰青、青年千人、教育部青年学者、优青、学校特聘专家等免于招生资格审核。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9周岁(195991日后出生)。 

2.科研条件及经费 

1)理工类: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60万以上,或横向经费200万元以上; 

2)人文社科类:近三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15万元以上,或横向经费50万元以上。 

3.科研成果要求 

近三年,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SCI(E)一区收录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影响因子高于(含)5SCI(E)收录论文1篇; 

2)发表不少于2SCI(E)SSCI3CSSCI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91日后出生)。 

2.科研条件及经费 

1)理工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到账经费30万以上,或横向经费50万元以上; 

2)人文社科类: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或横向经费20万以上;特殊扶持政策学科3万元以上。 

3.科研成果要求 

近三年,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SCI(E)/SSCI/A&HCI/CSSCI/EI等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四、成果的署名 

1.期刊论文 

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科研奖励 

获得的科技奖励,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五、暂停招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本年度招生。 

1.未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费; 

2.近三届,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以上部门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不合格情况; 

3.所指导毕业研究生以论文录用通知申请答辩并获得学位,且研究生毕业一年后,录用期刊论文尚未见刊。 

六、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以根据导师个人近几年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研究生培养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招生人数分配方案,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1.博士研究生导师 

校内导师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2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含20186月份之前毕业的研究生数,下同)不超过8人;院士、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3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2名;校外导师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1名,且指导的在校博士生总数不超过2名。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纳入学校重大奖项培育序列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可适当增加博士生招生计划。 

2.硕士研究生导师 

校内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名(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15名。校外导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以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6名。指导研究生数量与经费挂钩。 

3.新聘研究生导师,首次招生限招1名。 

七、未尽事宜,须经学校单独研究审批。 

八、工作安排 

1.2018年118日前,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学院审核的标准不得低于本通知的条件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3月13日前,导师填写并向所在学位点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3.3月29日前,学院完成初审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信箱。 

4.4月中下旬,研究生院对导师招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 

5.联系人:李长波 58235102 电子信箱:lichangbo@nuist.edu.cn 

附件: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审查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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