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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建设,以考风促学风,培养学生“尊重知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意识,现将有关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积极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召开专题年级大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试纪律规定(修订)》(教发〔201820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学发〔20194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教发〔201217号)等规章制度,将有关学生考试作弊的认定与处理及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所有对学生处理、处分材料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的规定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使学生能知晓规定,做到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用正反两方面的材料引导学生诚信考试,积极宣传并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培养学生“尊重知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意识。

2.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学生安心复习备考;做好受过考试作弊处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认真复习,诚信考试,避免二次作弊受到更严重的处分;主动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扎实做好心理表现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缓解学生考试压力,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3.各学院要在考试前组织学生逐个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在学院公示栏张贴复印件(原件留存备查),在各科考前需重点提醒学生带齐相关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一卡通不作为考生身份证明),不得替考,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得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信息,不得将书籍、参考资料等留置在抽屉内。各学院同时需提醒参与监考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严格按照监考要求,提前到达考场进行清场和位置安排。

     4.对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取证后要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程序(试行)》(学发〔201722号)处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置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191225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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