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教育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下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假期,现将2019年国庆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01日至107日放假调休。101日(星期二,国庆节)至103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04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调整至929日(星期日)进行,107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调整至1012日(星期六)进行。

二、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校大学生良好社会形象。

三、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要严格执行学生去向登记制度,采用奥蓝系统或其它方式进行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并留存备查。

四、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节前课堂点名和请销假制度,杜绝学生早退和无故推迟返校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各学院要明确假期学生工作联系人,各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检查学生的返校情况,将未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见附件)于2019108日上午10:00前通过奥蓝系统报送并将纸质版(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冉冉老师;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七、各学院要关心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传达到他们,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遵守承诺,严格自律。

    注意:放假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保卫处58736110,后勤服务总公司58731130

学生工作处

2019926

[2]未按规定及时返校本科生情况统计表.xls



  • 重要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