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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9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学发[2017]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奖励标准与申报条件

1.参评对象: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2.奖励标准:10000//学年;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学生除外);

4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2018-2019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且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选修课程折算成绩计算方法为:每通过一门加0.005×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审议。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二、评审方式与名额分配

1.以“差额评审、公开展示答辩”方式进行;

2.本学年我校校长奖学金最多可评55名。差额指标分配原则为以各学院2016-2018级本科学生总数为依据,人数少于333的学院分配1个差额指标,人数介于334-666的学院分配2个差额指标,人数介于667-999的学院分配3个差额指标,人数介于1000-1332的学院的学院分配4个差额指标,人数介于1333-1665人的学院分配5个差额指标,人数介于1665-1998的学院分配6个差额指标,人数介于1999-2331的学院分配7个差额指标。长望学院推荐指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共计69个差额指标(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校长奖学金评审分为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审定和发文奖励等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推荐(即日起—1017日)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

3)学院应依据校长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相关规定开展初审工作;

4)初审及推荐结果应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

5)初审结果必须通过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3个工作日,要求公示附件3全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017日前报送教育管理科,报送材料如下:

A.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报送给教育管理科邹东明老师:

 ①《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②2018-2019学年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表》(附件4)。

B.纸质材料:

 ①学院校长奖学金初审和推荐情况说明;

 ②《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③2018-2019学年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表》(附件4);

 ④满足“申报条件”第4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工作处审核

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依据通知要求对学院初审和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若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学生的申报资格,所在学院不得更新或递补名单。学生工作处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布。

3.公开差额答辩评审(暂定1025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学生,全部参加公开差额答辩评审。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展示答辩,每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

4.结果公示

根据展示答辩评分结果形成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请校领导审定后确定为2018-2019学年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校长奖学金获奖名单。

5.表彰及奖励

对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发文公布并予以奖励。获奖学生需撰写“优秀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行文;师长点评:100字以内),学院负责老师核实无误后,于1128日前报送教育管理科。

(五)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填写。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

4.“推荐理由”栏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需对该生进行简明扼要的评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18级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2.校长奖学金为我校本科学生最高级别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召开专题学工例会,研讨相关内容,规范、高效开展此次评选工作。奖学金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各学院要以校长奖学金评定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校长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提出。

联系人:邹东明

电话:025-58695655

办公地点:行政楼204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9929



附件:
附件1: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2018-2019学年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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