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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学发[2019]13号)规定,在秋季学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近期开展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以下简称困难生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二、复查安排

1.复查操作流程

此次复查工作将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中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包括复评为不困难的学生)均需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中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应证件材料(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填写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所需证件材料详见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

复查操作流程为:奥蓝系统(学生版)网址为http://stu.nuist.edu.cn/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资助→困难生认定→辅导员审核同意→民主测评(学院组织测评小组为新增和提高等级的困难生打分,资助中心统一汇总民主测评分)→学院综合评分→学院审核、评定困难等级→汇总结果(在奥蓝系统(管理版)中打印汇总表)请各学院在327前完成民主测评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系统中统一对测评进行核分(部分先完成民主测评的学院可以提前与资助中心联系,完成测评核分)。331前完成所有工作。

2.复查工作要求

困难生复查工作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查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复查前的动员和宣传,使广大同学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是各学院复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通过复核证件材料、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核查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已获认定为困难生的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已获得资助的学生是否存在明显高消费现象等,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疫情期间,请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线上方式组织民主评议会),评议结果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各学院须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困难程度认定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的做出相应的调整;要根据评议情况对已经接受过资助,但存在明显高消费现象的应调整困难等级或取消困难生资格,情况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收回已发的资助资金。对于家庭经济确属困难,但种种原因未能被认定,特别是因病、因灾等导致长期贫困的学生,要在此次复查中予以补充认定;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别是对因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主动摸排,随时组织认定,从而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认定。

三、材料报送

1.疫情期间,学生申请材料均以电子形式上传至奥蓝困难生认定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新增以及提高等级的困难生均须在奥蓝系统上传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应证件材料,并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上传材料要求清楚可辨,并准确命名,一图一传,勿打包上传。

2.331日前,请各学院将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阅后的《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报告》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旭老师。报告内容应包括:学院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困难生调整情况等。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20310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pdf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2019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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