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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执行2017年底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各学院及2017年底结题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校于2018年1月制定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请2017年年底办理结题且于2018年5月收到准予结题通知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如未在规定日期前执行完成的,学校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执行。 

 

附件1:2017年底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目录.xls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pdf


 

科学技术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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