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及各系列资格条件2019版》,我校将启动2020年高级职称工作。现将2020年高级职称代表作同行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送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绩成果调整
1、根据省人社厅苏职称办〔2020〕41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全面落实破除“五唯”不良导向、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等文件精神,我校正在制定2020版职称文件,2020年业绩成果的要求拟按2019版和2020版职称文件并轨执行。
二、送审对象及材料
1、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及各系列资格条件2019版》且拟于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教管思政、实验和其他系列)的人员。
2、材料包括:
(1)汇总表(附件1);
(2)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在SCIE库或中文期刊库中搜索代表作,打印各篇代表作网页证明);
(3)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
(4)代表作全文2-3篇(部)。
涉及学科请参照学科门类一级二级学科目录清单(附件3)的名称填写。
三、送审要求
1、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线上送审,申报正高须提供代表作3篇(部);申报副高须提供代表作2篇(部)。
2、代表作须为任现职以来成果计算有效期内的论文,具体成果计算周期按照评聘办法第二十九条“任现职以来”成果计算有效期执行;
3、本次送审的申报类型应与后续职称评审的申报类型一致;
4、本次送审仅对申报人员的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送审人员应对照职称文件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如资格和业绩审查没有通过,同行专家评议费用不予退还;
6、同行专家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两年。如申报人使用2019年同行专家鉴定结论的无须送审,只须报送汇总表至院部。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在5月12日-5月18日期间完成。
(1)填写送审相关材料;
(2)在时间节点内按照操作说明(附件4)完成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代表作全文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完成缴费。500元/份,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正高送5份,合计2500元,副高送3份,合计1500元。将费用通过网上银行或者网络支付方式转账至学校账户(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账号:1011540104000022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盘城支行),转账时务必注明“XX姓名职称评审费”,并把转账截图报至院部。
(4)报送汇总表(电子+纸质),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电子+纸质),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代表作全文(纸质),转账截图(纸质)材料至院部。
申报人务必确保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和线上材料一致。在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封面右下方框内手写“电子与纸质材料一致”,并亲笔签名。上传的电子材料无须签名。
2、院部审核:院部在5月19日-5月20日期间完成。
(1)院部根据送审代表作的要求审核所有电子与纸质材料,各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2)各院部审核汇总后,于5月20日下班前(周三)统一将1套纸质材料(汇总表、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同行专家鉴定表、代表作全文2-3篇)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8室),其中汇总表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同行专家鉴定表、代表作全文首页须需加盖公章。电子材料(汇总表、职称评审费转账截图)由院部汇总后发至邮箱szb@nuist.edu.cn。
3、学校审核
人事处组织对线上送审材料进行审核。
五、其他说明
1、各院部务必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并按时提交材料。如未参加本次送审、未报送相关材料者,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务必对自己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如有材料弄虚作假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请各院部认真对照职称文件,做好院部材料初审工作。
3、所有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4、由于送审工作调整,故本轮通知调整了附件表格的内容,请务必下载最新表格填写。
未尽事宜可联系人事处师资科,电话:58731144,邮箱:szb@nuist.edu.cn。
人事处
202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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