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装备技术基础“十三五”规划和军委装备发展部综合计划局计划编制要求,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项目管理中心已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技术基础2020年调整计划和2021年计划共用需求项目指南179条公开需求信息(见附件8),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技术基础相关专业研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立项论证报告应涵盖指南发布项目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对项目包—最大支持项目数超过1个的项目,可以按具体要求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二)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要求;申报经费不能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含年度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和审查确定。
(三)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四)不接受军队单位独立或者联合申报的需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纸质1份,A4纸双面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装(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纸质1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附件4)。
3.指南中项目经费限额超过500万(含)的,还需提供《项目经费概算说明》纸质1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及财务部门的公章(格式见附件5)。
4.《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格式见附件6)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信息表》(格式见附件7)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团队所有单位均须提供)。
6.光盘1份,内含《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word文件、《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word文件、《项目经费概算说明》word文件(经费限额500万以上项目提供)、《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项目编号-所属专业-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
2.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项目编号-所属专业-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
3.项目经费概算说明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所属专业-项目名称-经费概算。
4.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登记表。
5.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
(三)注意事项
1.《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参评资格。
2.《立项论证报告》填写的项目编号、名称必须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
3.项目申报经费和年度经费不得超过指南对应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4.指南中项目经费限额超过500万(含)的,无论申报经费是否超过500万,均应提交《项目经费概算说明》。
5.会议评审项目立项论证报告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
6.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及以上系统可读。
三、申报咨询与受理
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项目编号、名称、研究周期、经费等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报单位或联合承研单位为军队单位;
4.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5.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
集中受理时,各单位申报的全部《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需单独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封面标明项目编号、专业、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6月1日-2日(上午8:30-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行政楼402室。
联系人:李秦 58731524;张林英 58235779。
四、评审与结果反馈
中央军备装备部装备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评审。
(一)项目择优评审分为初审(盲审形式)和会议评审。
(二)对于超过5个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视为1个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初审,不超过5个(含)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三)初审和会议评审均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会议评审结束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科技处军工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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