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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20-2021学年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0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学工处将于近期集中办理2020-2021学年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已基本覆盖了生源地贷款。请各学院继续在学生中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积极帮助有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办理对象

根据各省的政策规定,生源地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此次贷款证明主要针对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西藏、新疆等通过其它金融机构(非国开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省份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统计生源地为上述省(区、市)且经过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本科学生(即201720182019级本科生)中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填报《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附件2,以下简称《贷款证明》,建议使用Word“邮件合并”操作进行打印)。注意:非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入学前在生源地已获批贷款,且下学年要继续申请的,请打印附件3。学院须将其填报于《汇总表》中。

附件1: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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