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尊重民意、注重实绩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发挥好党务中心作为“推进学院党建工作抓手”的作用。
二、公开竞聘职位职数:
主 任:1名(18级本科生党员);
副主任:2名(18级本科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组织部:部长1名(19级入党积极分子)、副部长2名(19级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部:部长1名(19级入党积极分子)、副部长2名(19级入党积极分子);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党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热爱党务工作;
3.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使命感,有甘愿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良好,干部作风优良,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良好的执行力;
5.具有较高的组织纪律性,对于工作范围内需保密的信息能做到保密。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对竞聘部门工作较为熟悉,具备相应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执行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报名(9月11日至9月14日),采取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推荐包括个人自荐和他人推荐。自荐的同学请填好完整的自荐表后直接报名;他人推荐报名的要知会被推荐人(老师),并写清楚推荐岗位及推荐理由。
组织推荐是指各学生党支部向党务中心推荐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的必须事先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在被推荐人同意后提请党支部会议审议讨论通过。
请报名的同学于9月14日前把电子版报名表发到邮箱30375737@qq.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58235761。
五、考核及奖惩
1、党建中心的学生干部原则上必须工作满一年,每学期末根据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评选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
2、党建中心的学生干部表现优秀者在评选校院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加分、三好学生等评奖评优过程中享受与其他学生干部同等的待遇;
3、党建中心的学生干部表现突出者经过党建中心的考核和推荐,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有下列情况或行为发生的,一律勒令退出党建中心:无故不参加例会、无故不参加党建中心安排的工作和学习达到两次以上;受到纪律处分;有必修课课程不及格。
自动化学院
2020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