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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永生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341

各有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在学科专业中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促使课程思政的理念形成广泛共识。

三、建设专业

1. 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学校2019、2020年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须开展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

2. 其他专业

鼓励除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

四、建设要求

各建设专业对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不同学科门类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对标《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附件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明确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理清建设思路,确定建设方案,从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发展与教学成效等方面切实开展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工作,形成专业课程思政特色,取得专业课程思政建设优秀成果。

五、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5月,发布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通知。

2021年5月-12月,相关专业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

2021年12月上旬,提交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工作总结及成果材料。

2021年12月中旬,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成效专家评审工作。

2021年12月下旬,发布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认定结果。

六、政策保障

对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成效专家评定为“优秀”的专业,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docx

2.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3.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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