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年6月25日
发布者:徐春芳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231
各单位: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年6月25日
学院邮箱:zdh@nuist.edu.cn 电话:025-58731059(院办) 025-58235112(学办)
版权所有© 201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备案号:NUIST备80149
请使用Chrome或IE8以上浏览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