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工通知  本科教学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产业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9

各学院:

 根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培养产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级产业学院申报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托国家、省级一流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的各二级学院均可进行申报,鼓励学科专业间交叉申报。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产业学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基础良好。依托主要专业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或其它特色优势专业;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二)合作企业具备良好资质。合作企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本领域行业领军型企业或独角兽企业,有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机构,经营状况健康稳定,无不良记录,原则上有不少于2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

 (三)组织管理架构相对独立。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具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建立了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机制,有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学院日常管理运营团队,有适应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服务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办学定位符合国家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向,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能够服务区域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

 (五)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统筹企业投入、地方财政和学院相关经费建设产业学院,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创新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有必要的投入,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六)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学院拥有一支满足教育教学实训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学院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实现双向流动、双向互聘;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三、申报与立项建设

 (一)遴选程序。学院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公布等程序,遴选确定2021年校级产业学院建设立项名单。

 (二)申报限额。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产业学院。

 (三)立项数量。2021年度将立项2-3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培育点和3-4个校级产业学院建设点。

四、建设管理

 校级产业学院的建设与管理实行中期报告和期末验收的管理制度。产业学院立项建设后,拨付当年建设经费。

 校级产业学院获批立项建设1年后,需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应详细总结自立项以来产业学院建设进展、成果成效、特色亮点、政策落实等),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产业学院中期建设绩效评估,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产业学院,学校将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并加强建设督导,对整改仍不到位的产业学院,给予撤销立项。被撤销立项的产业学院所属二级单位1年内不得再申报校级产业学院项目。对中期考核合格的校级产业学院,继续拨付第二年建设经费。

 校级产业学院2年建设期满后,产业学院需提交总建设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产业学院总体建设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估考核合格的校级产业学院,准予结题。对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产业学院,学校将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改进合格后准予结题。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申报材料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于2021922日前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和佐证材料(PDF格式一份,佐证材料中需包括与各企业(单位)的合作协议,申报书中所有数据仅限于合作办学项目范围内,且应确保其真实性)电子稿至Email:sjk@nuist.edu.cn,联系人:徐老师、谢老师,电话:58731278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

 教务处

202188





  • 重要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