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精神,我校自2020级起本科生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学院认真研读《“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试行)》。
二、各单位、各学院以下工作如有疑问请通过联系方式对接。
三、各学院开展“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后续工作如下:
1.认真比对本院提交的2020 级本科生劳动教育开展情况与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的认定结果。确认结果(填写在人文认证表的最后一列)于9月29日17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进qq群进行反馈。2020级未开展理论教育的将与2021级一起修读“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线上课程。(劳动教育理论)
2.总务处制定好2021级本科生校园劳动方案、确定好各学院劳动周后,将与各学院进行对接。2021级校园劳动周实践活动将于第2学期开展。2020级未开展校园劳动的各学院于本学期自行开展校园劳动实践。(校园劳动实践)
3.各学院于12月20前完成专业劳动实践库建设。2020级将于第4学期开始专业劳动实践(专业劳动实践)。
四、各单位(如学工处、团委、图书馆、工会等)、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总结以往经验,尽可能提供可满足学生完成社会服务劳动的岗位需求,并将志愿服务需求信息于9月27日起即可发布在团委PU平台,学生申请后参加志愿服务劳动,详情见“《“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试行)》”中二、2(社会服务劳动实践)。
五、联系方式
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51766673,Email:1215646782@qq.com 课程群:866083494
附件1:
各学院提交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劳动课课程进展情况表1.xlsx
附件2:
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认证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劳动课程进展情况表2.xlsx
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