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2022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何婷发布时间:2021-12-21浏览次数:5790

各单位:

为保证2022年寒假期间学校工作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从2022113日(周四)开始,至220日(周日)结束。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学生下学期于219日(周六)、20日(周日)报到注册,21日(周一)开始上课。补考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周末,具体补考安排请查询教务处网站通知。

二、专任教师寒假从113日(周四)开始,至220日(周日)结束。相关教师须按规定将学生的成绩、试卷及评分标准等材料交学院办公室归档后方可离校。开学前各学院要通知相关教师,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三、其他教职工寒假由各单位于114日(周五)至219日(周六)之间安排轮休,113日(周四)、220日(周日)各单位正常上班。后勤员工寒假由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安排。教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中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寒假值班表应于放假前在本单位网站、办公区域等显要位置进行发布,建议包括值班日期、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内容。

确因工作需要,假期需加班的,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合理统筹安排。各单位寒假值班表和加班计划(含人员名单、加班事由)于110日前报至党校办备案(邮箱:office2@nuist.edu.cn,电话:58731051)。

五、利用假期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如需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本单位和人事处负责人同意,其探亲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在考勤表上应予注明。

六、研工部、学工处、国教院、继教院以及各学院放假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防疫教育,加强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明确每天工作联系人,负责处理假期学生事务。放假期间,提醒师生按防疫指引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严格遵守属地政府以及学校疫情防控规定。

七、因家庭所在地疫情风险、备考备赛等原因须假期留校的学生,本科学生应经家长同意后填写留校申请,辅导员及学院做好留校审批工作;研究生应经家长及导师同意后填写留校申请,辅导员及研工部(学院)做好留校审批工作。学生寒假留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留校期间相对集中住宿,由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八、寒假期间,校应对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校园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基建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预案,会同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水电供应、一卡通、网络通讯、应急维修、物业服务等保障工作,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暴雪冰冻等突发性气象灾害。

保卫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24小时值班电话:保卫处58736110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58731391

十、校园小公交于1月17日至2月16日停止运营。若有调整,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十一、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寒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并将通知要求传达至本单位师生员工,落实好安全教育、人员值班、资料归档、数据备份、防疫防灾等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和下学期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假期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寒假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122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