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实验室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23-03-22
为了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研究环境,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保持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规定。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同学,学院将取消其工位使用权,情节严重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1、每个实验室安排1-2位负责的研究生,主要负责营造室内良好学习氛围,督促检查消防、水电、防盗等安全问题,安排卫生打扫与环境保护、室内设备维护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物品损坏第一时间向学院和相关部门报告。
2、实验室实行轮流卫生安全值班制,所有成员须参与室内卫生清理、物品整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空气清新,严禁在室内吸烟、用餐、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污物,随意堆放杂物。
3、研究生如有长期外出、请假、实习、访问交流等不使用工位的,学院将予以收回。
4、研究生工位只能放置与学习及研究相关的书籍、资料、电脑及附属设备。严禁利用工作位及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生活用品、休息床、零食等其他杂物,及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
5、实验室使用者应举止文明,衣冠整洁。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播放娱乐视频、打游戏、打牌等,禁止大声喧哗。
6、实验室使用者应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实验室人财物安全。爱护办公家具及公共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对电动车进行充电;严禁在实验室内宿夜,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损坏工作位及其他公物,如损坏须照价赔偿;每天最后离开工作室的学生须切断电源,锁好室门。
7、对于实验室流动工位,使用者要做到“人走物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占座。有固定工位的同学需将工位牌挂放在明显位置。
8、未经导师批准不得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
2021年10月22日